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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楼市发布 2024-11-19 17: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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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中洲湾迎海售楼处电话📞:400-8791-931✅开发商☎:400-8791-931【24小时接听】-售楼处-营销中心、楼盘开盘时间、交房时间、房价、户型、楼盘详情、价格、折扣、首页网站、楼盘地址、户型图、车位比、最新优惠、得房率、配套等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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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湾迎海位于福田核心区,建面约126万㎡,集住宅、公寓、写字楼、酒店、商业于一体。临近地铁7、9、22号线,户型为建面约96/109/125/260㎡精装3-4房,南拥海岸线、自然生态保护区,北瞰福田中心、高尔夫公园,楼下约26万㎡商业,旁边双红岭名校。

中洲湾迎海位于福田上下沙片区,滨河大道与椰树路交汇处,是中洲上沙村旧改的住宅部分。

整个中洲湾总占地面积约9.7万㎡,规划总建面约126万㎡,分四期开发,业态包括:住宅建面约56万㎡、公寓与超甲级写字楼21.42万㎡、精品酒店2.18万㎡、Mall及主题商业街区约16万㎡。

项目基本信息

【总占地面积】:约9.7万㎡

【总建筑面积】:约126万㎡

【产权年限】:(70年)2020年8月-2090年8月

【梯户比】:4梯6户

【层高】:3.15米

【物业公司】:中洲物业

【物业费】: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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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平面户型图

中洲湾迎海二期平面图

中洲湾迎海96平三房二厅一卫户型图

中洲湾迎海109平三房二厅两卫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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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中心 最珍贵】

福田,城市唯一正统中心,深圳规划起点最高、城市配套最顶级、经济实力最强劲的区域,凝集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九大功能中心,恒定时代的中心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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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倾斜 见未来】

超300亿大金沙规划,唯一接驳福田CBD和深圳湾的滨海新城,北邻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和车公庙2049未来之城,南接河套深港科创合作区,以政府资源的倾斜和前瞻的规划,成为最具生长力片区,主推福田CAZ转型。

【中心海景 最豪宅】

市中心黄金海岸线最后完善开发板块,唯一的中心与海双重占有的豪宅,享永久无遮挡开阔海景、368公顷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15公里的深圳湾滨海长廊、隔海对望1500公顷香港米埔湿地公园。

【立体交通 更高效】

项目位于城市地理中心,距7号线/22号线(规划中,计划2023年动工)未来与二期商业无缝接驳,三地铁畅联全市;车行只需15-20分钟南山、福田、皇岗双口岸、亚洲最大的地下火车站——广深港高铁福田站,快速通达香港。

【繁华商业 更缤纷】

项目与KKONE联合形成约26万㎡的超级城央商业圈,一公里范围内链接BO SPACE、车公庙等超50-60万㎡商业配套,一刻钟集萃万象,尽享深圳绝无仅有的成熟业态,福田CBD、车公庙、香蜜湖、欢乐海岸、海岸城、深圳湾、深圳湾体育中心等,40年城市进化配套即刻享受。

【教育护航 更无忧】

下楼即达九年一贯制的红岭实验学校,红岭教育集团品牌优质教育资源护航,在家楼下汇聚全龄段一站式名校教育。

【中洲品牌 有背书】

中洲,城市综合运营商,以高品质打造中洲中央公园、中洲万豪酒店、中洲大厦等众多深圳标杆,物业服务引进高端物业服务典范——紫荆管家。

【百万体量 在兑现】

一二期126万㎡全系业态滨海综合体,涵盖超甲级写字楼、高端酒店、精品公寓、海幕住宅、购物中心、公园式街区多种业态。目前一期住宅公寓已售罄入伙,一期约8万㎡商业即将开业,40%的品牌都是首次进入深圳或者华南地区,华南区首家茑屋书店、寰映IMAX未来概念店,华南区首家teamLab未来游乐园等。

【稀缺资产 更尊贵】

一线品牌精装交付、126/260㎡3-4房主力户型,板楼设计,2梯2户/5梯6户舒适梯户比,永久无遮挡的头排海景,阳光车库、落客区等贴心设计,让业主每一次归家充满尊贵的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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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宣传资料不构成邀约邀请,对周边、政府规划、商业配套、教育资源、投资前景等数据和图文仅为提供相关信息,该信息以政府最终批文为准,开发商不对此作任何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及附件、实际交付为准,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联系号码:400-87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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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

靴子正式落地,降契税了!

刚刚(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降契税:140平以内住房,契税税率降至1%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按1%的税率缴纳

建筑面积在140平以上的,首套契税按1.5%税率征收,二套契税按2%税率征收

此前,东莞建筑面积90平以上的住宅,首套契税为1.5%,二套为2%;新政后均可降至1%。

2、增值税:满二免征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降低0.5个百分点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以下是政策原文: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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