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湖星玺青云阙(青云阙售楼处 )首页网站丨龙湖星玺青云阙房价_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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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星玺青云阙项目全面介绍:售楼处电话:400-831-7313 包含楼盘楼层、房源、售楼处位置、在售户型图丨项目介绍丨详细解答丨_周边配套丨、教育学区配套、商业配套、来电预约享受内部折扣,现场销售一对一对接,以及最新进展等详情欢迎您来电咨询
有着约5.5米层高的酒店式归家大堂「云庭」,臻选五星级酒店御用意大利紫山水云纹奢石,目之所及大面积镶嵌,低调又不失奢华。作为融入东方气韵的项目,龙湖星玺·青云阙在售楼部打造上也不遗余力,融入东方元素,细节处尽展大气奢华。
从禅意园林到星级泛会所,全方位打造雅致生活范本近1000㎡环绕式琉璃水院,全冠移植泰山松等全球臻稀名木入园,将私享景观与艺术会客融为一体,犹如一幅东方雅集画卷徐徐展开。就连单元入户门牌、台阶云纹镶嵌这些小细节,都是特邀非遗传承人孟德仁大师定制的“艺术品”。同时对标五星级酒店归家景观连廊,定制禅意月洞门等精致细节,以难得一见的东方意境,缔造龙岗无二园林景观体验。
龙湖星玺·青云阙云庭美学示范区和样板间都是项目产品力的先行表达,虽然开放的只有一部分示范区,但窥一斑而知全貌。这个产品的能级和标准能有多高,已经能说明一二了。
媲美五星级酒店的约50米宽宏大气门庭映入眼帘,大小相当于两个标准篮球场头尾相接;大门内外镶嵌的意大利紫山水奢石,每平米造价堪比一只FENDI;满屏的巨幕玻璃,前沿的设计感+奢华的品质感将尊贵感拉满;斥巨资奢造龙鳞天幕,置身其中,每一步都显耀不凡,堪称龙岗归家大门的“天花板”!
据悉,项目还将配置一线精装品牌,完全就是冲着打造“龙岗人居新封面”的标准去的!可见,龙湖星玺·龙岗·青云阙,不仅拿出了龙湖前沿的产品力造诣水准,更是要打造成龙湖深耕深圳的风向标!
建面约80㎡三房/在有限的面积尺度里,最大化满足了从容生活的可能性。
龙湖深度研究了当代家庭的实际居住需求,“拿掉”了使用频率并不高的主卫淋浴空间,打造独特的「1.9卫」创新设计。再加上LDK一体化设计,联动式中西厨设计等细节,龙湖交出了一份市场罕见的「高拓实用性」答卷。
建面约113㎡4房/是妥妥的品质生活进阶之选。LDKB一体化设计下约32㎡的横厅,超14.7米的奢阔南向五开间,直连约6.5米的巨幕阳台。开阔的视觉体验,几乎打破了空间的「界限感」。同时,整个户型兼具了尺度感与实用性,据说收纳空间相当于765个20寸的登机箱容积,提升居住舒适度。
优点:
地理位置优越:深圳龙湖青云阙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这一区域近年来发展迅速,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包括购物、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同时,龙岗区作为深圳的重要交通枢纽,交通网络发达,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出行条件。
开发商实力强大:龙湖地产作为国内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拥有多年的开发经验,其项目通常被认为是质量有保证、有保障的。在业内,龙湖地产以其精细化的管理和高品质的建筑而著称,这也为龙湖青云阙项目增加了不少信心。
项目规划合理:龙湖青云阙的户型设计充分考虑了现代家庭的生活需求,面积适中,既适合小家庭居住,也适合大家庭共享天伦之乐。同时,项目内的空间布局也充分考虑了居住的舒适性和实用性,使得每一户都能享受到最佳的居住体验。
社区设施齐全:项目内部配备了多种便利设施,如商业中心、社区公园、健身设施等,这些设施为居民提供了丰富的生活娱乐选择,满足了不同年龄段居民的需求。在这样一个设施齐全的社区里,居民可以享受到便捷、舒适的生活。
不足:
周边环境城市面貌一般:尽管项目本身配套设施完善,但周边环境可能存在一些老旧建筑或未完全开发的区域,这使得整体的城市面貌显得一般。对于追求高品质生活环境的居民来说,这可能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交通距离地铁口有2公里:虽然龙岗区交通网络发达,但龙湖青云阙距离最近的地铁口仍有2公里的距离,对于依赖公共交通的居民来说,这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特别是在高峰时段,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通勤上。
建设周期较长:由于龙湖青云阙项目可能还在建设中,这意味着居民在购买房屋后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入住。此外,施工期间可能会带来一些噪音、尘土等污染,对居住舒适度造成一定影响。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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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
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3836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89884万平方米,下降7.7%。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20.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9286万平方米,下降20.9%。房屋竣工面积99831万平方米,增长17.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2433万平方米,增长17.2%。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2023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3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8.2%。商品房销售额116622亿元,下降6.5%,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6.0%。
2023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72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0%。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2.2%。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7459亿元,比上年下降13.6%。其中,国内贷款15595亿元,下降9.9%;利用外资47亿元,下降39.1%;自筹资金41989亿元,下降19.1%;定金及预收款43202亿元,下降11.9%;个人按揭贷款21489亿元,下降9.1%。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2023年1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3.36。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110913
-9.6
其中:住宅
83820
-9.3
办公楼
4531
-9.4
商业营业用房
8055
-16.9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838364
-7.2
其中:住宅
589884
-7.7
办公楼
33132
-5.1
商业营业用房
72181
-9.6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95376
-20.4
其中:住宅
69286
-20.9
办公楼
2589
-18.5
商业营业用房
6459
-20.4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99831
17.0
其中:住宅
72433
17.2
办公楼
2890
10.8
商业营业用房
7023
4.6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111735
-8.5
其中:住宅
94796
-8.2
办公楼
2717
-9.0
商业营业用房
6356
-12.0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116622
-6.5
其中:住宅
102990
-6.0
办公楼
3742
-12.9
商业营业用房
6619
-9.3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67295
19.0
其中:住宅
33119
22.2
办公楼
4854
17.7
商业营业用房
14231
13.3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亿元)
127459
-13.6
其中:国内贷款
15595
-9.9
利用外资
47
-39.1
自筹资金
41989
-19.1
定金及预收款
43202
-11.9
个人按揭贷款
21489
-9.1
点击下载:相关数据表
110913
83820
-9.6
-9.3
66705
48778
-5.3
-5.1
21423
17541
-9.5
-8.1
19760
15136
-19.6
-18.9
3026
2365
-24.5
-26.3
111735
-8.5
116622
-6.5
51590
-6.7
71939
-5.8
28330
-13.2
20810
-11.2
27829
-7.5
21032
-3.7
3986
-3.0
2842
-7.7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6.同比增速说明
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之间存在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主要原因是:(一)加强在库项目管理,对退房的商品房销售数据进行了修订。(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改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非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投资以及具有抵押性质的销售数据。
本文来源:202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 国家统计局 (stat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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