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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楼市发布 2024-11-15 16: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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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美盛岭尚苑售楼处电话📞:400-8791-931✅开发商☎:400-8791-931【24小时接听】-售楼处-营销中心、楼盘开盘时间、交房时间、房价、户型、楼盘详情、价格、折扣、首页网站、楼盘地址、户型图、车位比、最新优惠、得房率、配套等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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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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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岭尚苑,坐落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龙凤路与龙坪路黄金交汇处,恰处坪地国际低碳城的辐射核心地带。该项目匠心独运,户型设计精妙,平均得房率高达90%,更有部分户型实现惊人的99%使用率,其中96平方米的精致空间竟能巧妙布局四室,引得众多追求高性价比的四房置业者竞相青睐。

【项目名称】美盛岭尚苑

【占地面积】1.5万㎡

【建筑面积】10.4万㎡

【推售产品】76㎡-130㎡3房-4房

【交付标准】精装

【交房时间】2025年5月

【产权年限】70年

【房产性质】住宅

【总户数】712户(可售435套)

【车位比】727个

【容积率】4.5

【绿化率】35%

【开发商】美盛地产

【物业公司】美盛物业

【项目地址】深圳龙岗新生仙田外国语学校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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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3000万㎡ 城市绿肺 | 人居健康

龙岗中轴,坐拥超3000万平方米中央生态住区,绿肺广阔,相当于8座莲花山公园之和,自然与繁华交织成序。这里,山环水绕,清林径红花顶屹立,清林径水库(深圳之最,容积约2770万立方米)与黄竹坑水库(约307.5万平方米)交相辉映,绘就一幅山水诗画,让人在自然的怀抱中享受身心的极致放松与愉悦。

大牌担当河南本土房企销售金额TOP1

诚信绿档房企

美盛集团,秉承“让爱美好盛开”的温情品牌愿景,匠心构筑“美·善·家”系列精品,已成就15座人居典范。洞察湾区未来趋势,汇聚19年深厚底蕴,美盛携M+壹号力作,引领深圳步入下一个璀璨黄金期。

美盛物业,作为实力美盛旗下的专属物业服务品牌,独创“美+服务”体系,涵盖“美+守护”的安心保障、“美+生活”的品质提升以及“美+增值”的资产优化,全方位、多角度地守护每一位业主的幸福生活,推动都市居住体验迈向更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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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崛起新引擎,大湾区与先行示范区双轮驱动,约1.4万亿巨资倾注东进战略核心,规模媲美三倍前海投资,预示着龙岗即将华丽蜕变,跃升为与福田中心、前海中心并驾齐驱的深圳新兴中心,引领城市发展新篇章。

交通配套

距离项目约1.1公里处有地铁3号线东延线的“坪西站”,而“新生站”则相距约1.3公里,便捷通达。深惠城际铁路的“坪地站”亦在2.3公里范围内,轻松换乘可直达国际低碳城,并接驳至更广阔区域。此外,项目周边路网发达,盐龙大道、龙岗大道及深圳外环高速等主干道交织,构建一小时宝安通勤圈,出行无忧

商业配套

项目坐拥5000㎡自持底商,与周边近15万㎡楼盘商业及在建的10万㎡今日国际商业综合体相辅相成,构筑繁华商业版图。紧邻的4.2万㎡商业街区,内含5000㎡潮流商业,融合多元社区配套,实现24小时生活圈的即时享受。

项目更被超百万平方米的多重商圈所环绕,包括在建的万达广场(约10万㎡),以及直线3公里内的今日百盛国际广场、创城·CC ONE等。而直线5公里范围内,更是汇聚了万科广场、万科里、世贸百货、宝能ALLCITY、星河ICO、摩尔城、天玑城等一众成熟商业地标,为日常生活带来无尽便利与精彩。

教育配套

项目内嵌6班幼儿园,教育资源丰富。项目北侧规划有30班小学,东南侧则规划了九年一贯制27班学校,形成全方位教育链条。此外,周边还坐拥仙田外国语学校(九年制,72班公办)与东兴外国语学校(九年制,54班公办),为孩子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教育选择。

生态配套

项目周边坐拥超3000万平方米的绿意盎然,相当于约15座莲花山公园的面积,将城市繁华与山、水、园三重自然景观完美融合,为品质生活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自然生态环绕,以清林径红花顶为轴,辅以深圳最大水库——约2770万立方米的清林径水库,及约307.5万立方米的黄竹坑水库,构成一幅幅如诗如画的山水画卷,让人在自然的怀抱中尽情放松。

此外,项目还紧邻八大公园,包括清林径森林公园、红花岭双拥公园、龙岗湿地公园等,更有龙岗儿童公园与矿坑主题公园(规划中)增添亲子乐趣,让都市生活也能享受自然深处的宁静与惬意。

尊享礼遇,酒店式豪华精装大堂,地下车库配置卓越,比例超1:1,彰显业主非凡身份与品味。室内装修精益求精,高规格打造,客厅配备先进中央空调系统,实现全方位舒适送风,营造理想恒温环境,让每一次归家都成为尊贵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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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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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

靴子正式落地,降契税了!

刚刚(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降契税:140平以内住房,契税税率降至1%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按1%的税率缴纳

建筑面积在140平以上的,首套契税按1.5%税率征收,二套契税按2%税率征收

此前,东莞建筑面积90平以上的住宅,首套契税为1.5%,二套为2%;新政后均可降至1%。

2、增值税:满二免征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降低0.5个百分点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以下是政策原文: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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