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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项目之首
岭南V谷坐享广钢新城,西拥千灯湖,南拥广州南站,尽揽广州人气便利。
荔湾区政府15大重点打造项目之首,由广钢集团牵头,是荔湾唯一科创新城。
岭南V谷(商用)总规模超53万㎡,占地22万㎡,东靠广珠高速西线,南瞰珠江支流—西江,西联花地大道南,北邻广州环城高速南线,涵括产业办公、独栋写字楼、精品酒店、创意办公、商业等业态。
坐拥1.5公里一线江景,营造舒适的办公居住环境,丰富商务休闲生活配套,以生产、生态、生活一体化模式创造区域标杆。
岭南V谷共分ABCD区,占地22万㎡,其中ABC三区占地17万㎡,总建筑面积约53万㎡,D区占地5万㎡。
岭南V谷(商用)将打造价值创新园区,引进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构建全方位集约服务,打造集研发、创业孵化、商务办公、集成制造、销售配送等业态于一体的产业生态链,成为广佛合作桥头堡。
项目户型图
【B2】55㎡复式公寓
【B5】45㎡平层一线望江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5号,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二、执行时点
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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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宣传资料对项目周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资源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并不意味着我方对就学安排作出承诺。教育资源的名称、办学性质、办学规模、学位设置、开学(班)时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及招生区域存在调整的可能,应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办学方颁布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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