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天瀛(售楼处)首页网站-越秀天瀛-越秀天瀛欢迎您-越秀天瀛楼盘详情/户型/价格@越秀天瀛售楼处〔售楼中心〕越秀天瀛-热线电话

邵阳楼市发布 2024-11-26 16:07:5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广州·​越秀天瀛 ✅越秀天瀛售楼处24小时电话:400-883-1335【☎已认证】 ✅越秀天瀛营销中心24小时电话:400-109-0755【☎已认证】

✔️广州·越秀天瀛

✅越秀天瀛售楼处24小时电话:400-883-1335【☎已认证】

✅越秀天瀛营销中心24小时电话:400-109-0755【☎已认证】

Vip贵宾置业===欢迎来电预约尊享内部折扣===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越秀天瀛售楼中心24小时电话:400-883-1335【☎已认证】「越秀天瀛」

温馨提示:开发商售楼中心〢欢迎来电咨询〢安全通话隐藏真实号码

✅本项目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参观样板房请记得提前来电预约!

✅为您安排楼盘现场销售全程接待并讲解,给您更贴心的看房体验!

广州主城 | 举步亲谧江境 百米低密阔景 醇南采光布局

头排揽江园 建面约87-125㎡低密光合户型

★亲揽珠江·央景园林·百米楼距·4站海珠★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约4.8万㎡

☞建筑面积:约16.8万㎡

☞中央园林:约1.4万㎡

☞容积率:≤3.5

☞绿化率:40%

☞总户数:876户

☞梯户比:2梯6户

☞总栋数:7栋

☞车位数:1355个

☞楼层数:15-26层

☞首批交楼:2024年12月

☞主推户型:87㎡/104㎡/125㎡“N+1”创意空间

☞项目地址:广州市 · 荔湾区 · 花地大道旁 · 珠江畔 | 越秀 · 天瀛营销中心

【买房必看 选择 越秀·天瀛 的七大理由】

①【头排亲江】享受无遮挡视野,直线距离珠江约50米,户户南向瞰江

270°揽江园美景,主城之上臻贵

②【低密阔景】奢享生态公园住区🌿

超100米央景,约3.5低容积率,40%高绿化率

内享约1.4万㎡美学园林,5大主题空间,户均绿化16㎡

③【醇南布局】多面采光悠闲舒居

醇南格局,层层递进,最大化通风采光与私密属性

超90%使用率,全户型+1百变空间

至大4.5开间,270°环幕观景视野

④【匠心国企】缔造滨江生活封面

越秀地产1983年成立,是中国第一代商品房缔造者40年长足发展,布局全国5大区域打造30城200多个项目,深得超100万业主的信赖

⑤【科创核心】焕新荔湾活力💫

荔湾西部集白鹅潭商务、聚龙湾规划、广钢新城、海龙围科创区、医药港等于一体,与荔湾西关的文商旅活力区形成产业互补,是未来发展的重心

荔湾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城市更新和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升级打造白鹅潭商务区、荔湾文商旅活力区、海龙围科创区三大发展平台

⑥【全维配套】礼遇丰盛生活

自带活力商业街,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配建幼儿园,近何香凝纪念学校、爱莎国际中英文学校、博雅中英文学校等名校

⑦【立体交通】畅享出行

地铁双站点(龙溪、菊树地铁站),4站通途海珠

【户型鉴赏】建面约87㎡ 2+1创意空间2卫

南向三开间,直揽江园

实用空间强,约94%使用率

【户型鉴赏】建面约104㎡ 3+1创意空间2卫

南向4.5开间,舒适采光

实用空间强,约96%使用率

约6米超宽横厅,揽江园景观面

【户型鉴赏】建面约125㎡ 3+1创意空间2卫

南向4.5开间,15.3米阔绰采光面

实用空间强,约98%使用率

采用L型多厅布局,近8米对流进深,约6.7米巨幕景观面

近5米景观阳台,头排亲珠江,收藏江园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5号,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二、执行时点

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免责声明

1、文章图片来源于微信搜索或百度搜索引擎,我方非相关图片的原创作者,也不对相关图片及内容享有任何权利。

2、我方重申:所有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知识产权归该权利人所有,但因技术能力有限无法查得知识产权来源而无法直接与版权人联系授权事宜。若转载文章或图片可能存在引用不当或版权争议因素,请相关权利方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方迅速采取适当行为(如删除图片、澄清声明等形式),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本宣传资料对项目周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资源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并不意味着我方对就学安排作出承诺。教育资源的名称、办学性质、办学规模、学位设置、开学(班)时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及招生区域存在调整的可能,应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办学方颁布的政策规定为准。

4、文章中文字和图片之间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

5、本文所述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市场交易依据和投资建议。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